尊重艺术,是一个城市的教养

徐旭  发表时间:2017-04-10

2月19日下午,位于郑州花园口黄河游览区的河南省油画院,突遭百余名手持木棒、钢管的不明身份者野蛮打砸,明火执仗的打砸过程持续了四个多小时,这期间,虽有多人数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然而,却不见警方及时赶到现场制止。直到当晚较晚时间,有媒体才从郑州警方那里得到一个说法:当地两家公司因经济纠纷在丽景庄园发生冲突,在持械殴斗时,该园区内的河南油画院“躺枪”。然而,一个月时间过去了,却不见凶手被缉捕归案。此等暴力事件,未免不使人为之唏嘘。

正因为此事件陷入了不了了之的状态,所以,河南省油画院院长曹天才会在微博上发誓说:“如果有人能证明有这样两家公司在我这里打过架,我愿意出250万现金,剁我一个指头。”作为艺术批评家,对此事件本身无力置喙,然而,由此事件所暴露出并涉及的几个相关问题,却是本文所欲探讨的对象。

河南省油画院仅仅只是丽景庄园的住户,它的任何工作人员也都未卷入警方所指的那两家有经济纠纷的公司之任何一方,为何“躺着中枪”的却偏偏是它?为何警方至今仍未向社会公众给出理由充分的交待?

诚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艺术机构或任何艺术家,都不具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无疑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然而,在文明社会中,艺术机构的财产权与艺术家(包括艺术机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在遭遇非法侵害后,未得到法律的及时救助或有效保护,这就证明文化艺术在被侵害的地方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由此可见这个地方的文化艺术生态环境之好坏优劣。

近年来,郑州市政府在城市建设与发展方面倾注了很大力量,以至于郑州的“蛋糕”体积越变越大,仅城区常住人口已突破600万。在郑州市的东侧、毗邻郑东新区国际会展中心,建设了气势恢宏、功能齐全的河南艺术中心,据了解,该中心耗资十亿人民币,由五个金色的椭圆体构成,分别是美术馆、艺术馆、大剧院、小剧场与音乐厅,因建筑外形酷似金蛋,被人们戏称为“郑州大金蛋”。2015年下半年,网上一度盛传这一建筑群被列入中国十大最丑建筑榜单,故而声名不佳。是否登上了最丑建筑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五个大金蛋选用的外观色彩的确审美品味不高,况且有抄袭北京国家大剧院外观之嫌疑。

既然说到了“郑州大金蛋”,于是,我又联想到郑东新区的另一城市建筑败笔,这就是虽已接近完工,但却在2013年被拆除的巨型宋庆龄花岗岩雕像。这尊高达24.15米、耗资1.2亿元的写实雕塑,其审美格调确实极不入流,甚至被当地人称“瘆人”,在遭到许多质疑与批评之后被拆除。南京大学城市研究专家胡小武先生在《郑州宋庆龄雕塑是城市创意的败笔》一文中,直言不讳地批评郑州市政府“舍本逐末,不惜张冠李戴、滥竽充数地进行城市营销设计,只会落下笑柄,走向点亮城市形象的反面”。

为了提升城市文化品格,不惜耗费巨资打造城市文化名片,却因兴建恶俗的地标性建筑或巨型雕塑沦为世人之笑柄的城市,在当下的中国并不仅仅郑州一座。这些城市具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在经济发展方面虽然得到长足进步,但在文化建设方面却依然相对落后,于是,便以土豪般的性格来炫耀城市实力。这些地方政府,往往忽视了文化艺术的大厦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建成这一客观规律,如果不引导市民善待文学艺术人才,尊重文化艺术事业,不从具体的软建设入手点滴灌溉城市文化艺术的树苗,而仅仅把钱砸在面子工程上,其结果只能产生事与愿违、拔苗助长的负面效果,最终在城市文化艺术软实力的竞争中形象丢分。

这些话语,貌似与“河南省油画院遭打砸事件”本身无关,可稍微转个弯再来思考此事件,我们就会因此而获得更为深远的思考。

倘若在郑州市警方心中的确有艺术应有之分量,能在事发之后积极主动破案并依法严厉打击肇事者;倘若河南省与郑州市文艺主管领导在事发之后,能及时前往医院看望河南省油画院被歹徒殴伤的工作人员,那么,他们这些积极的行为,在负效应事件中一定能收到积极与正面的效益,让人们感到:郑州市是个尊重文化艺术、爱护艺术家的城市,艺术与艺术家在这个城市可以大有作为。

我们不妨再换个角度来思考,享有中华文明摇篮之盛誉的河南省,在改革开放之后,曾出现过不少优秀的艺术人才,比如段正渠、尹朝阳、孟煌、钞氏兄弟等,但这些人才为何都先后漂到了文化艺术先进的地区去了呢?“河南并不缺乏优秀的当代艺术人才,但因缺乏生长的土壤,大都流失了。” 这是两年前的《大河报》上一篇报道中引述一位河南籍艺术家的话。让我们来反思一下郑州市的文化艺术生态状况,河南省油画院遭打砸事件,也为那些虽社会经济面貌今非昔比,但文化艺术面貌却仍有待改善的地区所能提供的正反两面之意义,应当毋需多言了吧?

对艺术和艺术人的尊重,所显示出的,是一个城市的教养。但令人遗憾的是,至少在当下,国内的很多城市都还处在教养缺失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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