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非遗”都能进课堂

张犇  来源:《中国美术报》第7期 发表时间:2016-11-01


对于“‘非遗’进课堂”,我认为应根据“非遗”项目的特性合理规划,而不是一拥而上,这是因为:

第一,虽然“‘非遗’进课堂”的出发点很好,希望能通过课堂教学的方式,将“非遗”普及化、大众化,培养孩子们从小对于“非遗”的认知和喜爱,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发现传承人,促进“非遗”的发展。但这种思路却忽略了“非遗”的本质特征,既然是“非遗”,那就应具有高超技艺和文化价值,简单的课堂演示是远远不够的。而且,“非遗”种类繁多,哪些“非遗”可以进课堂,也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第二,手工技艺的“非遗”可以进课堂,吹拉弹唱也可以进课堂,那民俗美食的“非遗”怎么办?而且,手工技艺的“非遗”也有简单复杂之分:剪纸、泥塑等易于演示的“非遗”进了课堂,也会引起学生们的兴趣,但讲究工艺、材料昂贵、工序复杂的“非遗”如苏绣、云锦、牙雕、玉雕等能进课堂吗?我想肯定是不合适的。这些“非遗”不适宜进课堂,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其传承就会出现问题呢?

第三,一些戏剧曲艺类“非遗”,能否依赖于这种方式获得生存发展的机会呢?我想也不一定。现在的年轻人更喜欢日新月异的科技给他们带来的新感觉,那种唱腔复杂、程式刻板的艺术形式,已很难激起年轻人的兴趣。

因此,对于““非遗”进课堂”,应注意方式方法,并不是说“非遗”进了课堂就能一劳永逸,就能彻底解决“非遗”传承的问题。“非遗”的技艺非短期所能掌握,也不是依靠人海战术就能传承,更非产业化就能挽救的。专门传授,传统的师徒制依然是最适宜的“非遗”传承方式。因此,目前“非遗”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传承人的发现、培养和市场培育上,应在这方面多加思考和拿出办法,而不应只注重形式。

再者,并不是所有的“非遗”都要被永远地传承下去,对于有市场需求和文化价值、受众认可、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们生活需求相匹配、具有很强适应能力的“非遗”,应鼓励发展;而对一些不适应社会发展、与人们生活关联度不高的“非遗”项目,没有必要强行传承,而应采取文献记录、影像保存等方式作资料性留存。毕竟有的技艺只是当时的需要,社会发展了,自然也就淘汰了。

对于关注度高、与社会生活和文化传承关系紧密的“非遗”,也应从两方面分析:一种是市场需求大、品质高的“非遗”,人们会自觉从业,如宜兴紫砂、苏绣、云锦等;另一种是有文化需求,但市场关注度不高的“非遗”,从业人员相对较少,如南京刻经、苏州御窑金砖、剧装戏具制作等,这就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和宣传,出台专门政策,以提升从业的吸引力,使年轻人乐于从业,为这类“非遗”提供继续传承发展的机会。

目前有关高校正在举办“非遗”传承人培训班,出发点很好,但应明确的是,“非遗”的价值在于个性化、地域性,因其经过了多则百年、少则几十年的历练传承。“非遗”传承人需要的是文化知识和艺术观念的培训,如果让高校教师们辅导“非遗”大师们的技法创作,那真是班门弄斧、本末倒置了。高校的任务应是向“非遗”传承人传授艺术观念,促使其创作与时俱进,适应社会需求。如此,“非遗”传承人的培训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回到“‘非遗’进课堂”这个话题,我认为,“‘非遗’进课堂”的主要还是一种宣传手段,并不是解决“非遗”传承的根本途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是应多种途径并举,根据“非遗”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合理规划,同时,还要切实杜绝“非遗”保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作派和功利心态,使“‘非遗’进课堂”的工作真正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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